问题 | 债务人转移债务需要保证人同意吗 |
释义 |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一、债务承担是什么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合同的法律现象。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的标准,可分为免责债务承担和共存债务承担。免责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表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 共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合同关系,而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二、债务承担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权转让的,须通知债务人务转移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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