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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拥有合法户籍是否等同具有居住权?
释义
    拥有户籍并不等同于拥有居住权。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
    一、和父母户口本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需要满足分户的条件,才能够去办理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2、分户需要携带的资料。(1)携带分户书面申请书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其他亲属的证明,户主、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合法的不动产证书。
    二、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的吗
    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的。
    1、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
    2、离婚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3、但是子女仍然是双方的,这个不能因离婚而解除,抚养的子女仍然有权利继承对方的遗产。
    离婚后女方有居住权。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司法解释中的居住权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夫妻离婚后的生活困难方。最高人民法院用居住权这一概念取代了以往司法解释中的暂住权,但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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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