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在没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国务院早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就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2016年9月,31个省份已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中,也普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统一改称居民,旨在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