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释义
    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
    4、《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5、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6、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生育保险中遇到的问题:
    1、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基本的生活需要就由生育津贴来维持,女性职工在生产完三个月内需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生育津贴的申领,每个人能够拿到手的钱不太一样,有一个计算的公式,通常是以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标准的,那么差额部分就应该由企业补足;
    2、生育保险当中还包括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和生产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3、已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生育保险会进行资金的筹集,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建立了生育保险基金,所以职工是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
    4、在生育津贴方面如果有问题的话,就要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材料的上报,只要通过审核之后就能够处理,但是也需要自己学会合理的操作,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按照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5: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