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 |
释义 | 已有子女是否还能收养小孩,需看其是否符合下列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收养人应该年满三十周岁。 一、收养小孩的收养人的法律规定如下: 1、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2、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4、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送养孩子法律规定的条件有: 1、如果是孩子的监护人,送养孩子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2、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3、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总之,已有子女是否还能收养小孩,需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小孩的收养人依法保证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送养孩子的送养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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