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违规解雇员工,如何维权? |
释义 | 公司不允许辞职时,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寻求帮助;若无法解决,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无效,可以选择起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分析 普法内容 公司不让辞职怎么投诉具体如下: 1、和公司协商: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找公司人力部门、公会、党委甚至老板,反正向一切能找的人寻求帮助; 2、投诉: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找劳动局、通过政府机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起诉: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那就只有去法院起诉公司了。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4、首先劳动者是享有辞职的权利的,如果是试用期的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是正式工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要有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了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在面对公司不允许辞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尽可能地与公司协商,向人力资源部门、工会、党委甚至老板等各方求助。其次,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政府机关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以上方法无效,最后的选择就是向法院起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证明,并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在工作交接完成时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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