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是多长? |
释义 | 不动产权证书的主旨是: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应与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一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使得不动产权证书得以颁发,该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一组互相兼容的权利。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变化时,权利人需交回证书并重新核发。不动产权利注销时,权利人需交回证书或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法律分析 一、不动产权证书 1.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上所载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保持一致。若记载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江苏徐州和四川泸州两地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 3、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不动产权证书使用说明 1、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等,可以在单一版证书记载。 2、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拓展延伸 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 1、《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该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期限,也就是说,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2、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超过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 3、二手房的年限和新房一样的,从建成就开始算年限了。 结语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上所载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保持一致。若记载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正式实施,江苏徐州和四川泸州两地也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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