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效婚姻,其子女的抚养权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进行判决,具体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判决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