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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吗?
释义
    领取失业金是有时间限制的,首先领取失业金的时间应该在失业以后的30天或者60天之内,这一点各地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时间限制都不尽相同,其次,我们在下岗失业以后也不是能一直无限期的领取失业金,缴纳失业保险连续十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如果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没有及时的到当地的失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金,比如本地规定的应该在失业以后的30天之内去领取,超过30天的话就视为已经就业了,这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了。所以只要自己已经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在失业之后要根据情况尽快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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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8: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