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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释义
    民间借贷的主体如果不都是自然人的,该借贷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一、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借款如何主张利息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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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