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不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判决书下不来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院长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尽快作出判决。 一般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应当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果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十五日内没有当事人提起上诉,则判决书生效,当事人需要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履行其义务,如果一方没有按时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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