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七天无理由是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的音像制品等特殊商品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