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父母赠送给当事人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房子就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该房子均可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所赠,并且明确表示受赠人只能是自己的子女,那么这套房子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的房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