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无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购买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无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拓展延伸 婚姻中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姻中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的问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的赠与是给夫妻共同使用的,且在婚姻期间取得的,那么该房子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是给其中一方个人使用的,或在婚姻之前取得的,那么该房子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具体判断还需要考虑双方的意愿、婚姻关系的状况以及法院的裁决等因素。因此,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考虑具体情况。若赠与用于夫妻共同使用且在婚姻期间获得,应视为共同财产;若赠与用于一方个人使用或在婚姻前获得,可能为个人财产。最终判断需综合考虑双方意愿、婚姻关系及法院裁决等因素。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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