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涉及相关当事人的会议纪要能做法律证据。 企业召集相关人员参加的办公会议,文字形式形成了会议纪要,最后会议纪要经参会所有人员签了字,其中就有项目投资人(老板),这样的会议纪要只是内部文件,公司没有盖章,其法律效力是法官的裁量权。 法律上虽未将会议纪要列入书面合同的形式之一,主要是考虑到会议纪要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而形成的记载,况且法律也不可能穷尽书面合同的形式,但这并不影响将会议纪要作为合同附件来看。会议纪要属于可以有形的表现当事人约定内容的形式,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等情形,可以纳入法律依据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