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离婚协议档案必须本人去吗 |
释义 | 调取档案可以不要本人亲自去。一些地方规定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具体可以咨询档案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委托人办理必要材料: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调档函是人事工作术语,产生于高度计划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计划体制下,人力资源的流动有严格的手续。 到民政局调离婚协议档案需要的证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只是用来备案存档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修改了条款,需要重新打印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民政局),签字,然后两人都要亲自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新的协议,换回上次的协议书。协议离婚办理: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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