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沈阳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3)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需要两人达成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协议,然后带着协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亲自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选择诉讼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起诉,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2)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3)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理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若对方离开安徽,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在沈阳,则在沈阳起诉。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安徽超过一年,对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自己起诉时居住地的沈阳某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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