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撤回辩护时,应当事先告知委托人,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委托人拒绝退还费用,可以向律师协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但如果委托人在律师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嫌犯罪或违法行为,律师可以不退还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七条:律师终止委托,应当事先告知委托人,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除非律师与委托人另有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律师收取的费用应当与委托人书面约定并明确费用数额,律师未与委托人书面约定的,不得收取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八十八条:律师应当尊重委托人的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委托辩护的律师,在职权行使中因过失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律师应当依法合规地行使职权,并与委托人达成明确的费用约定。在撤回辩护时,应当事先告知委托人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