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具体是怎样的 |
释义 |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如下: 1、行为人入户抢劫的; 2、行为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行为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行为人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行为人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行为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行为人持枪抢劫的; 8、行为人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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