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结合所学知识论述针对女性的暴力 |
释义 | 对妇女的暴力包括以下几种: 1、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1)殴打等身体暴力; (2)强奸、强迫的羞辱性性行为等性暴力; (3)侮辱谩骂、不予理睬、不肯离婚等精神暴力; (4)严格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等经济控制。 2、社会上非配偶对妇女的暴力 包括强奸、贩卖妇女、强迫卖淫等行为,以及性骚扰,包括侮辱性的评论、玩笑、暗示或触摸、拧捏等骚扰性的身体接触。 3.个体实施暴力的方式有强奸、家庭暴力、性骚扰、强制使用避孕药、溺弃女婴、产前性别选择、孕期暴力和聚众暴力。除此之外,有些不良传统和习俗也是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例如荣誉谋杀、嫁妆暴力、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骗婚和逼婚等。 4.国家使用暴力的方式有:战时实施战争强奸、性暴力和性奴役行为;强制绝育、强制堕胎;警察和权贵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投石和鞭刑。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非法买卖女性和强制卖淫活动,这些同样属于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 遭遇侵害和暴力: 勇敢求助全国妇联妇女公益服务热线:12338。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双方工作单位、妇联、妇女求助站、警察、民政部等都是可以求助的对象。 保留好相关证据 包括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相关机构的投诉记录等,一杯作为额日后追究赔偿责任、起诉离婚等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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