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经济适用房贷款操作过程基本与商品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分为三种: 1.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贷款人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品必须是银行承认的物品。贷款期限一到贷款人必须如数归还贷款金额及本息,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2.质押贷款: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出质人将权利凭证交给贷款人,质押合同从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就会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该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3.保证贷款: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贷款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连带民事责任的贷款。 现在我们采用较多的是以所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方式。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