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为人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一些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容易陷入“猝死”和“少赔”情况,导致保险公司不给付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认真了解保险条款,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填写真实准确的健康告知。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病史等重要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其次,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注意保险条款中所列明的重疾种类和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会按照保险条款中所列明的标准进行赔偿,因此投保人需要了解清楚所购买的重疾险的具体保障范围。 最后,投保人在发现患有重大疾病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保人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造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已经给付的保险金可以追回。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得以抗辩的方式免除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保险人对通知不及时或者未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