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归属哪方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仍归农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有限。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仍然归原农村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的权属归属问题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的权属归属问题是指在宅基地完成复垦后,需要确定该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个别宅基地可能存在私有化的情况。因此,在处理农村宅基地复垦后的权属归属问题时,需综合考虑土地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和相关合同等因素。在实践中,可以通过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归属,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权益合法、合规。 结语 农村宅基地的复垦后,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进行综合考虑和处理。一般情况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存在个别宅基地私有化的情况。因此,在处理权属归属问题时,建议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请注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使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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