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社保局办理丧葬费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成都市社保局办理丧葬费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条件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三、受理时限、办理程序、部门和联系电话1、法定工作日。2、领取丧抚待遇的,由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由社保局养老待遇给付业务员受理此项业务。 二、成都市申请丧葬补助金的材料是什么 参保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领取手续。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2、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死者的身份证或销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5、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 1、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3、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 4、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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