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权生效的日期是知识产权总局公告以后正式生效,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总局会先对当事人申请的专利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的话,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给当事人发放专利权证书,发放了专利权证书的同时会在官方渠道上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各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未被驳回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宣传。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