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祸伤人保险按以下进行理赔: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3、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