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出生证明丢失,怎样补办? |
释义 | 离婚后补办出生证明的具体流程包括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和加盖公章,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步骤。 法律分析 由于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是需要提供父母相关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进行办理的,若公民办理了离婚手续若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具体的办理流程是需要本人到当地相关的出生证明办理部门咨询了解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申领人向出生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其父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原因等具体情况。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复印病案首页及有新生儿身长、体重、健康状况那页,并加盖公章。持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到原签发单位或落户机关复印,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已落户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落户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孩子未随父随母落户的户籍证明原件。提供现居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证明孩子及其家人居住情况,包括具体门牌号、孩子哪年生以及由谁生等居委会或村委会可以证明的信息。登报声明原件作废。 拓展延伸 离婚后出生证明丢失,如何重新获取? 离婚后,如果出生证明丢失,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重新获取它。首先,您需要联系当地的出生登记机关,并提供离婚证明、您和孩子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其次,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文件副本。接下来,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登记机关将审核您的申请并进行核实。一旦审核通过,他们将重新发放您的孩子的出生证明。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出生登记机关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结语 重新获取离婚后丢失的出生证明需要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联系当地出生登记机关,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副本;支付相关手续费用;等待登记机关审核和核实;通过审核后,重新获得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