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能否强制执行 |
释义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债务诉讼胜诉后如何强制执行 债务纠纷的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房产纠纷过户不给钱怎么办 房产纠纷不过户不给钱,双方可以先协商或者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过户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房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有什么 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 2、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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