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借债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1、不一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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