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确权证是个人的吗 |
释义 | 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一、小产权房能过户? 小产权房不可能登记,也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吗 合法的。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就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三、被国家征收了的土地还能私自使用吗 被国家征收了的土地是否还能私自使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征用的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那村民集体是权利主张的主体,召集村民大会即可主张权利。征收后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其所有权不再是集体所有,而是国家所有。如果征收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其主张权利的主体就应该是国家,国家有征收土地的单位来主张权利,比如交通局或其下属单位,向权利主体或其上级可以反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第一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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