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要交给单位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在法定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一份劳动合同。 一、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一年想辞职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应当留存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二、合同金额必须有明细吗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金额的明细,那么这个合同只是有瑕疵,依然是有效的。但劳动合同除外,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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