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管理不善丢失货物的进项税额 |
释义 | 因管理不善丢失货物的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因为这是一种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因此,因管理不善丢失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认证的应按规定做进项转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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