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享受税收减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成为所得税独立纳税人,如果分公司成为所得税独立纳税人,单独进行汇算清缴,应当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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