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住地址和户籍地址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2、标准不同。常住户籍是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是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常住户籍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常住地址,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搬家后户口本地址要改吗 房子售出而造成的搬家。户口必须变更。因为房子售出,已经是卖方的房子了,卖方需要落户。不变更户口,卖方就无法落户。如果搬家的房子仍然是自己的,户口本地址不需要变更。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