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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能否告分公司?
释义
    分公司具备合法设立和授权,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劳动者可以向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能不能告分公司呢?
    如果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的授权、并且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就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此时,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的时候就能够告分公司。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当事人。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及分公司的责任承担
    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主要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种方式。对于分公司的责任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在劳动争议中承担与总公司相同的法律责任。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在雇佣员工、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方面享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员工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包括针对分公司。分公司在仲裁中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履行合同等。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分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为员工提供了保障,同时分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语
    劳动仲裁能够告分公司。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分公司是合法设立、具有授权和营业执照的,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包括分公司。分公司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履行合同等。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判决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为员工提供了保障,分公司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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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