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哪些文件 |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包括《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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