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力整治培训机构绝不手软,通过以下3个方向去整顿。一、严格整顿。首先要处理的肯定是那这没有补课资格的机构,甚至包括只为盈利的机构,过大宣传的机构,进行严格整顿,如果通过教育不管用,便关停警告,直至关停。这步首先可以解决不少退费难,教育质量不符合的问题,可以解决一大批的培训问题二、规范办学首先整顿了资格,其次肯定是要整顿培训机构的质量问题,通过报备的方式进行规范。比如说招生阶段,招生人数,每节课多长时间,教授的知识。这么做可以避免一些机构的投机取巧问题,用比正常授课超前的知识去让学生提高成绩的现象,还可以改善学生的培训时间,避免一些机构时长不够等等的问题。三、在校老师不能私下授课这条方向受用范围比较广泛,包括甚至于包括小学。老师应该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去教学,不可以私下授课,免得一些老师造成区别对待的现象,也避免一些老师授课内容不同导致学生成绩差距的现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