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以上认定标准,共同贪污行为必须涉及两个或更多的人,他们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这些行为人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的贪污故意,并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联系和互为条件。 法律分析 认定标准是: 一,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及以上; 二,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拓展延伸 共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及刑责解析 共同贪污罪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是必须存在共同犯罪意图,即多人共同达成贪污目的的共谋;二是实施贪污行为,即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实质行为;三是共同实施行为的结果,即共同获得财物的实际效果。共同贪污罪的刑责由贪污数额、参与人数、犯罪手段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参与人数越多、贪污数额越大、犯罪手段越恶劣,刑责越重。对于共同贪污罪的认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 结语 共同贪污罪是一种需要多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共同犯罪意图、实施贪污行为以及共同获得财物的实际效果。刑责的轻重取决于贪污数额、参与人数和犯罪手段等因素。法院在认定共同贪污罪时,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