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腐败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腐败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国有单位财产; 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 4、共同腐败犯罪分子在共同故意控制下,相互联系,相互作为条件; 5、共同腐败导致总和犯罪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