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房委托公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双方公证前签订委托合同; 2、双方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合同等材料到公证机构公证; 3、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公证。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记录通知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