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阳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南阳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流程有哪些 1.收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通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2.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 3.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4.转报,上报上级单位。 二、南阳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 1、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2、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3、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三、南阳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办理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四、南阳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证明 1、河南省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 2、公证员执业证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4、拟转入公证处出具的推荐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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