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不同意妻子的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吗 |
释义 | 生父母中有一方不同意的,收养关系不能成立。生父或生母送养时,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应视为同意。养父母中有一方在收养时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在收养后的长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实上收养关系的,应予承认。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不同意的,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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