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分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首先要区分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需要注意如果是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则法院判决时不宜判处房屋归属,可以先判决由一方使用房产,待取得房产证后另行起诉。 还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 1.双方婚后获得的房产,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也没有特别表示的。 2.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或者赠与的房产,且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3.一方婚前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 3.一方父母婚后出资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一、何为夫妻共同房产 1.婚后购买的房子。 2.婚前购买,但婚后产权登记把对方的名字给补上去。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除外。 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列举的是常见情形,并不是所有情形,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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