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忘带能办临时身份证吗 |
释义 | 不可以: 1、身份证忘记携带,不是必须补办身份证的法定情形之一; 2、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只能在当事人补领、换领、办理身份证的同时,有急用的,才能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一、补办身份证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 补办身份证不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且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补领居民身份证流程: 1、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2、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二、身份证遗失怎么补办 身份证遗失补办的流程如下: 1、线下办理: (1)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当事人尽快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申请,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 (3)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4)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线上办理: (1)网上申报。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申办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通知申请人指定的办证代理人到公安机关办证; (3)代理人办证。办证代理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 (4)证件制作与领取。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证件的领取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不能由办证代理人或他人领取。 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如下: 1、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 2、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方式如下: 1、先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提交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申请; 3、缴纳费用并等待制证,之后领取临时身份证。 总而言之,申请人或代补办人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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