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之间内部转股是否需要公示 |
释义 | 需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公司股权变更公示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股权变更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未按期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运行中监控什么意思 是指你可以监控此企业的信息,一旦该企业有相关信息更新,企查查会第一时间推送消息通知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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