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二审离婚判决是否一定裁定离婚?
释义
    离婚上诉结果需考虑夫妻关系破裂程度和和好可能性,二审法院通常维持一审结果。离婚案一审法院判不准离婚,上诉要求判离婚是错误的,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离婚。二审法院可调解离婚案,如无效则发回重审,不直接判离婚。一审法院判决离婚错误,二审法院应维持一审判决。根据民法典,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可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或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1. 离婚上诉的结果是否为离婚需考虑夫妻关系的破裂程度以及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二审法院维持一审结果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
    2. 离婚诉讼二审是否一定判离婚,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二审法院通常会维持一审结果,因此建议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
    2、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求是不对的,是得不到二审法院支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
    3、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即使一审法院对应判决离婚的案件错误的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纠正而判决离婚,只能发回重申。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决议进行离婚的话,那么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会直接判决双方进行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双方还有可能进行程序的,但其中一方不愿意进行复核的话,在二审时可直接向法院进行说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离婚。
    结语
    离婚案件二审法院通常会维持一审结果,因此建议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4 9: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