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女方带来的孩子离婚后可以带走吗? |
释义 | 女方不能擅自带走孩子,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拒不执行判决的情节严重包括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伪造证据、拒不交付财物、妨害执行等行为。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女方可能会导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的,女方是不能带走孩子的,如果带走孩子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得擅自带走孩子。这种行为属于违法,且情节严重者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拒不执行义务人实施一系列行为,如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阻止他人作证、拒不交付财物等,都会被认定为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这些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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