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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释义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的情形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合同是合法的,不用赔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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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