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有赔偿吗 |
释义 | 公司合并其主体并没有变更,是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劳动地点和劳动岗位的变更的话,员工可以拒绝,公司因此解聘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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