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出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1、法律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若两人同居时双方各自都有配偶,则不适用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没有协议根据等份原则处理,考虑个人关系贡献的大小、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3、有些同居关系在解除时,一方会向另一方主张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通常以借款、欠款、协议等形式表现出来。一般法院的观点:如果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补偿金的,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要求返还的,也不予支持。 4、同居关系男女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一方请求确认或者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同居双方之间财产赠与导致的纠纷,按照赠与合同规定处理。 一、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 在我国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配办法: 1、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法律规定: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应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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